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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用心用情化隔阂 息诉言和解民忧

2022-8-29 11:11| 编辑: 何有生| 查看: 8562| 评论: 0|来自: 湛江日报

摘要: 8月26日,申诉人老高的女儿郑重地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并诚挚表达了对检察机关的感谢。

  “非常感谢检察官多次奔走调解,为我父亲争取合理的赔偿,也化解了我们两家的矛盾。”8月26日,申诉人老高的女儿郑重地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并诚挚表达了对检察机关的感谢。


  据了解,申诉人老高认为被申诉人高某景占用村集体土地种植荔枝树,要求其自行清除树木将土地归还集体,遭到了高某景的拒绝。2019年6月19日,老高欲处理高某景种植的荔枝树,高某景上前阻止并推了老高一掌,致老高跌倒。经鉴定,老高的伤情为轻伤二级。廉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对高某景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申诉人老高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向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诉。


  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考虑到申诉人老高腿部残疾、行动不便,决定到老高所在的村委会开展公开听证的方式审查办理该案。


  “我不理解,对方打伤我的事实这么清楚,而且鉴定我的伤势达到轻伤二级,为什么司法机关不追究他刑事责任。”老高在听证会上表达内心最大的疑惑。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办案民警、听证员分别结合案件事实,详细讲解是依据什么证据认定对方推倒申诉人的行为难以认定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帮助老高正确认识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情况。


  “老高,你和被申诉人是同房兄弟关系,案发后你们也是希望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后来因为对方一直没有赔偿后续治疗费用,你们不得已才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矛盾。被申诉人70多岁了,让对方坐牢,也难以挽回你的经济损失,不如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听证员劝解老高。


  一场释法、讲情、有温度的听证会,使得老高对在案证据有了全面、客观、清晰的认识,对相关法律条款也有了进一步的理解,表示愿意和高某景进行协商和解。


  “我不是故意推伤他的,事后也支付了他住院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我现在年纪这么大了,一身病,没有收入来源,没能力支付老高要求的赔偿数额。”高某景也诉说了自己的难处。


  检察机关向老高转达了高某景并非故意伤害其的意思,化解双方的隔阂,双方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记者/曹龙彬 通讯员/湛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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