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潮州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林文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文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建设、工程承揽、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文锋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文锋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潮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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