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鲁木齐一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加强对政府机关净化饮水机废水的重复利用。收到网友留言后,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室回复:乌鲁木齐市水务局在节水宣传时,也将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与节水技术改造,助推全社会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 网友留言截图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自来水净化器的使用在百姓家庭很常见,“通过滤芯过滤水中的杂质,去除异色异味,从而产生纯净水,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废水’。为了不浪费水,我们会用专门的设备,把这些净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收集起来,用来洗衣或者浇花。”该网友留言说,“目前,很多党政机关为了提高单位职工的生活品质,也陆续安装了自来水净化器。据我观察,极少看到有人会把这部分用水收集起来,都是直接将‘废水’排入下水管。” 因此,该网友建议各机关团体加强对“废水”利用的宣传和引导,节约资源,减少浪费。 收到网友留言后,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室回复:自2014年以来,全市共建成自治区级和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621家。根据自治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的要求“生活用水设置水回收装置”,公共机构需将带过滤器装置的饮水器进行排水回收,再利用于冲厕、清洁等。 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室感谢网友的建议并表示,乌鲁木齐市水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若发现此类问题,会对相关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在节水宣传时,也将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与节水技术改造,助推全社会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全疆已有4635家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建成率达83.54%,超额完成国家《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设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据了解,2019年以来,全疆累计创建节水型企业509个,节水型公共机构2987个,节水型小区1233个,国家级节水型灌区6个。新疆将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为抓手,实施用水总量强度“双控行动”,以推进重点领域节水为抓手,以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持续提升全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全社会节水意识实现进一步提升,各地(州、市)6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陈新辉 徐睿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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