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茂名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研究本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庄悦群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化运用《乡村振兴促进法》,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一要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行动。坚持带头弘扬宪法精神,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严格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把宪法精神贯穿到履职尽责全过程;认真谋划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创新学习宣传的形式和手段,推动宪法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群众生产生活。二要强化法治保障促进乡村振兴。吃透法规政策精神实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严格落实我市“1+4”政策文件要求,加快推广“一四五”工作机制,精心打造好乡村振兴示范带,构建“以点为基、串点成线、连线成片、聚片成面”的乡村振兴发展格局。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认真抓好粮食秋收等工作,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确保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53万吨以上。三要依法加强乡村振兴组织保障。落实市县镇村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一级带着一级干,完善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提升村“两委”干部、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等法治思维和现代化管理能力水平。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民主法治议事大厅建设,创新村民议事协商方式,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赵艺 通讯员/茂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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